作為雇主, 您通常必須存繳在941表【雇主季度聯邦報稅表】(Form 941, Employer's QUARTERLY Federal Tax Return)或944表【雇主年度聯邦報稅表】中申報的就業稅。這兩個表格申報的是雇員被預扣的聯邦所得稅以及雇主和雇員共同分擔的社會安全稅和聯邦醫療保險稅。您必須使用哪一種存繳時間表(每月一次或每週兩次)根據您在941或944表中申報的就業稅金額而定。有關申報要求的規定,請參閱主題 758

納稅義務低於$2,500美元:如果您需要申報941表,而您前一季或本季應繳納的就業稅低於$2,500美元,您即可在及時提交稅表時一併繳納本季的就業稅,無需存繳,只要您在本季度沒有發生隔天存繳義務為$100,000美元的情況。

同樣地,如果您需要申報944表,而您年度應繳納的就業稅低於$2,500美元,您亦可在及時提交稅表時一併繳納就業稅,無需存繳。如果您需要申報944表,而您第四季應繳納的就業稅低於$2,500美元,您可以在及時提交稅表時一併繳納第四季的就業稅,只要您已依照適用的存繳規定存入第一季、第二季和第三季的就業稅。 稅金低於$2,500美元門檻、不需存繳而是在提交941表或944表時一併繳納就業稅的雇主,可以選擇存繳稅款,或者繳納報稅表格941 或944 上显示的稅款。

納稅義務為$2,500美元或更高:除非您符合提交稅表時才繳納稅金的資格,否則您必須存繳稅款。如果您是941表申報人,但您不確定自己在本季應繳納的總稅額是否將低於$2,500美元(您前一季的稅額並未低於$2,500美元),您應依照每週兩次或每月一次的規定進行稅金存繳,以避免因未履行存繳而受到罰款。

何時存款

如果您需要存入就業稅,您必須按照兩個存款表中的一個進行存款,在每月一次或每半週兩次這兩種存款時間表中任選其一。您在本日曆年中所採用的時間表取決於您在回顧期所申報的就業税稅金金額。如果您只申報941表,回顧期是為12個月(包層四個季度),結束於涵蓋四個季度至之前年度的6月30日為止。如果您在過去兩年的任一年申報過944表,或是您在本年度會申報944表,回顧期是您存入的年份前兩年的之前第二個日曆年度,。有關回顧期的詳情,請參閱15號刊物【(通知E)雇主稅務指南】(Publication 15, (Circular E), Employer's Tax Guide)第11章。

每月存款人 - 如果您在回顧期內申報$50,000美元或更低的稅金,您應採用按月存繳的時間表,並且通常必須在支付薪資的次月15日之前存入該月份的就業稅。例如,針對1月份付出的薪資,您須在2月15日之前存入稅金。如果某一日曆月的 15 日為週六、周日或哥倫比亞特區的法定假日,則須在下一個營業日存入營業稅。 營業日是在哥倫比亞特區星期六、星期日或法定假日以外的任何一天。

每週兩次存款人 - 如果您在回顧期內申報的稅金超過$50,000美元,您應採用每週兩次的存繳時間表,並且通常須按照以下時間表存入就業稅:

  1. 如果您的發薪日在週三、週四和/或週五,您必須在下週三之前存繳。
  2. 如果您的發薪日在週六、週日、週一和/或週二,您必須在下週五之前存繳。

如果您必須在非工作日存入稅款,只要稅款在下一個工作日結束之前存入,存款即被視為及時。例如,如果要求您是必需在週五存繳稅款,但是而且那週五是在一個哥倫比亞特區的法定的一個假日,只要能在下週一存繳稅款(前提是下週一是一個工作日),存款即被視為及時。州立法定假日不是哥倫比亞特區的法定假日, 故不能延後聯邦稅的存繳到期日。依每半週兩次的時間表存繳者在半週期結束後有至少三個工作日的期限可存入稅款。如果在每週兩次的期間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中有任何一天是是哥倫比亞特區的法定假日,每一法定假日可將規定的存繳日順延一天。


$100,000美元次日存款規定 - 無論您採用每月一次還是每半週兩次的存繳時間表,在存繳期間內任何時間點的累計稅金達到$100,000美元或更高時,即您必須在累積100,000美元後的下一個工作日存入稅款。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您在剩餘的日曆年內將採用每半週兩次的存繳時間表,而且下一個日曆年也是如此。關於$100,000美元隔天存稅規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15號刊物第11章。


新雇主 - 如果您是新雇主,您在開始營業前的所有季度回顧期稅金都被視為零。因此,在您開業的第一年,您可採用每月一次的存稅時間表,除非隔天存稅$100,000美元的規則適用。
 

如何存款 - 您必須使用以電子資金轉帳支付所有聯邦税款。一般來說,採用電子轉帳使用的是聯邦電子繳稅系統((Electronic Federal Tax Payment System, EFTPS)。EFTPS聯邦電子繳稅系統是美國財政部提供的一項免費服務。要使用EFTPS準時存稅,您必須在稅款存繳到期日前一天東部標準時間晚上8點之前進行存款。如要註冊EFTPS,請瀏覽EFTPS.gov或致電800-555-4477。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966號刊物【聯邦電子繳稅系統入門指南】。如果您不想用EFTPS系統,您可以委託您的稅務專業人員、金融機構、薪資管理服務公司或其他授權的第三方代表您進行電子存繳。服務若由第三方提供可能會有費用而且有不同的截止期限。

如果您無法在存繳到期日前一天東部標準時間晚上8點之前在EFTPS上進行存款,您還可以使用聯邦收稅服務(FTCS)進行同日付款,以確保及時存入。如果您要採用同日付款方式,一定要提前與您的金融機構完成安排。請與您的金融機構核查可行性、期限以及相應成本。您的金融機構可能會為此向您收取一定的費用。

您需要在存繳到期日當天或之前存入您應納稅額的100%。延遲存繳、存繳金額不足或將稅款直接寄到國稅局而不是以存入方式繳稅者,都可能會被罰款。某些情況下國稅局可能會取消這項罰款。欲瞭解更多關於正確存繳規定和罰款的詳情,請參閱15號刊物【(通知E)雇主稅務指南】。

更多資訊

詳情請見3151-A號刊物【聯邦稅存繳概要說明:瞭解聯邦稅存繳資源指南】(Publication 3151-A PDF (PDF), The ABCs of FTDs: Resource Guide for Understanding Federal Tax Depos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