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 418 - 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依照您收到的失業救濟福利金的類型,有不同的稅務處理規定。「失業救濟金」包含美國或各州法規定下領取的款項:

  • 州內的失業保險福利
  • 由一個州或哥倫比亞特區的聯邦失業信託基金支付給您的福利
  • 鐵路失業救濟金福利
  • 取代失業救濟金的殘障福利金
  • 根據1974年的貿易法案設立的貿易調整津貼
  • 根據1974年的賑災和緊急救助法案設立的失業援助,和
  • 根據1978年的航空公司解除管制法案計畫設立的失業援助

如果您在當年內收到失業救濟金,必須包括在您的當年收入內。要確定您的失業金是否應納税,請參閲我因失業而收到的付款是否應納税?(Are Payments I Receive Being Unemployed Taxable?)

您可能需要繳納季度預估的稅款(英文) 。但是,您可以選擇聯邦所得稅預扣。有關更多的資訊,請參閱W-4V表【自願預扣要求】 (Form W-4V PDF (PDF), Voluntary Withholding Request)。您會收到1099-G表【政府的某些補助金】(Form 1099-G, Certain Government Payments),在方框 1 中顯示該年向您支付的失業補助金的金額以及在方框4中顯示被預扣的任何聯邦所得稅額。請申報 1040副表1表【額外收入和收入調整】(Form 1040 Schedule 1, Additional Income and Adjustments to Income),第19欄位的方框 1並將其附在表1040表上。包括顯示在方框 4的預扣稅金額在 1040 表第16欄位上。有關失業的更多資訊,請參閱525號刊物(Publication 525)「失業福利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