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Global Navigation to Main Content
Skip Breadcrumb Navigation
美国公民服务
 

在中国结婚

公民服务处已经实行预约服务。申请公民处的各项服务,必须通过上述网址进行预约。如需预约,请点这里

打算与中国公民在华结婚的美国公民应了解下列相关的中国政府办事程序。在中国结婚需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进行登记。与普遍的看法不同,美国外交官员和使馆官员无权主持婚礼并见证婚姻。原因在于,根据美国宪法,管理民政事务的权利分属各州。因此,禁止美国联邦政府雇员、美国使馆官员越权,侵犯各州的职责。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于1980年9月通过,并于1981年1月1日起生效。该法要求,结婚登记手续由各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完成。计划结婚的美国公民应该在其未婚夫/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咨询并办理。

涉外婚姻登记处

辽宁省
电话:024-2324-4193;传真:024-2322-550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红霞宾馆2楼

沈阳市
电话:024-2346-0936;传真:024-2347-4364;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

大连市
电话:0411-8430-3072;传真:0411-8431-9850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0号

吉林省(包括长春市地区)
电话:0431-8275-2973;传真:0431-8275-297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桂阳街建设大厦5楼

黑龙江省
电话:0451-5512-3720;0451-5512-3730; 传真:0451-5512-3730;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副 112-16号

哈尔滨市
电话:0451-8226-1058;0451-8711-0300; 传真:0451-8711-0300;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宁街213号

从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的婚姻登记机关停止为双方均为暂时来华的外籍人士办理结婚登记。新规定要求申请登记结婚的外籍人士中至少有一方在中国长期居住。
收到登记结婚申请后,民政部门将核实双方是否达到最低结婚年龄(尽管某些地方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年龄可能略高,但一般应达到男22岁,女20岁),双方是否单身或能够自由结婚。有过婚史的人需要提交离婚证明或前配偶死亡证明的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的美国人一方通常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 有效护照和有效签证;
  • 如果双方都为外籍人士,一方应出示在华长期居住证明;
  • “单身声明”,此份文件可在美国大使馆/领事馆办理。(美国公民要在领事面前宣誓并保证自己具备结婚资格。大使馆出具此份文件时,有过婚史的人需要向大使馆出示离婚证明或前配偶死亡证明。为配偶提出移民签证申请时,需要再次提交以前婚姻终止的证明,所以我们建议登记结婚时不要将离婚证或前配偶死亡证明的原件交给民政部门而提交清晰的复印件。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出示经公证的文件并将复印件交由有关机构审查,中国方面会接受复印件。如果你的未婚夫/妻有过婚史,同样处理。)
  • 三张两人合拍的结婚证件照
  • 登记费用

如要了解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需提交哪些文件,请咨询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通常情况下,结婚证在申请当日发放。

为配偶申请移民签证

登记结婚后,美国公民可以为自己的非美国公民的配偶申请移民。在中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可以向美国国土安全部(DHS)设在北京的办事机构为自己的非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递交移民申请。DHS的联系方式是:(8610)8531-3111(电话)或(8610)8531-310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