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2
美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总统宣誓就职的誓词如下:
"我谨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按照传统,当选总统通常手按《圣经》宣读誓言, 但也有例外。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于1901年宣誓就职时并未手按《圣经》宣读誓言。
当选副总统和其他联邦官员按以下誓词宣誓就职:
"我谨庄严宣誓,我决心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防止被国内外一切敌人侵犯。我将忠于宪法,恪守不渝。我自愿承担这项义务,毫无保留,决不推诿。我必忠勤尽责,为执行我即将承担的职务到任视事。愿上帝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