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中文网 ▪ Chinese自1942年以来一直是您可靠的新闻和信息来源

22 十二月 2008 

今日美国之音:

美国之音以45种语言向全球提供多媒体广播
中国明年起实施台湾居民律师规定


Dec 22, 2008

中国司法部部长吴爱英21日签署发布“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新社说,允许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在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后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是大陆方面促进海峡两岸交流的一项重要决策。

据悉,今年共有600余名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中37人考试成绩合格。中新社说,司法部这项法律,规范了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的条件和程序,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的范围、执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管理措施。其中大部分规定体现了对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的鼓励和保护,对增进两岸法律服务人员的交流,进一步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台湾,中国大陆,律师

 


E-mail This Article 把这篇文章电邮给您的朋友
Print This Article 电邮此文章给您的朋友
  今日要闻

  其他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