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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ampaign to Rescue and Restore Victims of Human Trafficking

    Printable pdf version of the Human Trafficking Fact Sheet

受害人可得到的協助 概述

人口販賣 是現代版的奴役。 除了毒品販賣以外,人口販賣與非法武器交易平起平坐,都是當今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犯罪活動,而且人口販賣是成長速度最快的斂財管道。

The Trafficking Victims Protection Act of 2000 ( TVPA , 2000 年人口販賣活動受害人保護法)允許 非美國公民的受害人在美國申請特殊簽證以及其他福利和服務,使他們能夠安全無虞地恢復正常生活。符合條件的受害人可享受的社會服務包括法律、住房、工作安排、醫療保健和教育協助計劃。具有美國公民身份的受害人已經有資格獲得許多福利。

 

人口販賣受害人可得到的幫助

持有 U . S .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 HHS ,美國衛生福利部)核發身份證明的人口販賣成年受害人(十八歲或以上)可以得到聯邦政府資助的、與難民同等的服務和福利。若要取得身份證明,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已收到 U . S .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美國國內安全部)核發的 Continued Presence status (連續滯留 身份 )證明。

 

人口販賣兒童受害人(十八歲以下)有資格立即享受各種福利,不需要申請 T 簽證或收到 Continued Presence status 證明。 HHS 在收到人口販賣兒童受害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之後,向此等受害人寄發 「 letter of eligibility 」(資格證明信)。然後,受害人或其律師可以向社會服務提供機構出示「 letter of eligibility 」,作為資格證明。 持有身份證明和符合條件的人口販賣受害人可以得到生活安全保障所需的福利和服務, 其中包括:

  • 住房或居所協助
  • 英語學習
  • 食品協助
  • 醫療保健協助
  • 收入協助
  • 心理健康協助
  • 求職協助
  • 遭受折磨的受害人協助

本頁背面列有若干具體的福利計劃,提供給持有身份證明的成年受害人和符合條件的兒童受害人。

 

移民身份

TVPA 法顯示移民法的一項轉變,移民法以前導致許多人口販賣受害人被作為非法入境外國人遞解出境。 TVPA 法設立 T 簽證,給予人口販賣受害人在美國臨時居留身份。該項法律認定,遣返受害人到其母國,往往不符合受害人的最高利益,而且受害人需要有機會在沒有遞解出境恐懼的情況下恢復正常生活。


三年之後, T 簽證持有人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身份。在某些情況下,該項法律還允許人口販賣受害人為其家屬取得 T 簽證。

受害人可以申請的若干具體福利計劃如下所列:

計劃

說明

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 ( TANF ,困難家庭臨時協助)

現金福利和工作機會計劃,幫助子女未滿十八歲的困難家庭。

Food Stamp Program (食物券計劃)

可像現金一樣使用,在大多數食品雜貨店購買食品。

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 SSI ,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

按月提供的福利,幫助失明、嚴重殘障或至少六十五歲且收入和生活資源有限的民眾。

Torture Treatment Program
(折磨治療計劃)

HHS 資助的社會、法律、健康和心理服務,幫助遭受折磨的受害人。

State Children ’ 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 ( SCHIP ,州兒童健康保
險計劃)

公眾健康保險計劃,幫助不符合享受 Medicaid 條件的低收入、無保險的十八歲或以下的兒童。

Unaccompanied Refugees Minor Program (無成年人陪同的未成年
難民計劃)

幫助無成年人陪同的未成年難民和人口販賣受害人,培養進入成年人階段和實現經濟及社會生活自給自足所需的技能。在可能時,提供家庭團聚協助。

Medicaid (醫療補助)

公眾健康保險計劃,幫助低收入和生活資源有限的民眾。

Health Screening (健康檢查)

由 State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 (州公共衛生局)提供的疾病診斷、治療和防治服務(包括 TB (結核病)、寄生蟲和肝炎檢查以及兒童疫苗注射)。

Refugee Cash and Medical Assistance ( RCA & RMA ,難民現金和醫療協助)

HHS 提供的計劃,幫助無資格享受 TANF 、 SSI 和 Medicaid 等其他現金或醫療協助計劃福利的受害人。受害人在政府機構核發 「 letter of certification / eligibility 」(身份證明信 / 資格證明信)之後八個月內可享受此協助計劃福利。

One - Stop Career Center System
(一站式職業中心系統)

免費職業搜尋和就業中心,提供資訊,幫助尋找工作的民?或需要接受教育和培訓以便找到工作的民?。

Job Corps (工作隊)

DOL (勞工部)見習和職業教育計劃,幫助十六至二十四歲的年輕人。

Matching Grant (協同補助金)

HHS 資助的自給自足計劃,由私人機構管理。提供職業諮詢和求職協助、個案管理、現金和生活協助。

Housing (住房)

向公共住房管理局申請公共住房協助。

各州自訂計劃

各州皆有其他計劃。若要瞭解某州的計劃詳情,請接洽負責該州事務的 HHS Refugee Coordinator (美國衛生福利部難民協調員):
http://www.acf.hhs.gov/programs/orr/partners/state_coordin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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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August 21, 2008